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继荣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男方给小三买房后能要回出资款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3-17 11:29)    点击:621

男方给小三买房后能要回出资款吗?

  给小三买房后是否能要回出资款,要看男方给小三买房时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。如果是赠与小三的,即使男方否定,只要该房屋已登记在小三名下,并且小三能举证证明是男方赠与自己的,那么男方便没有权利要回出资款;但如果是男方借钱给小三买房的,只要男方能证明,便可要回出资款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 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
 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 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继荣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继荣律师,王继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继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76435768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继荣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淄博律师 | 淄博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继荣律师主页,您是第26160位访客